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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百年人寿聊城中支被警告并处罚款23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8-01 0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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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因财务信息不真实、欺骗投保人、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被警告并处罚款23万元。

因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百年人寿聊城中支被警告并处罚款23万元

同时,闫志昌(时任百年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百年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欺骗投保人、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因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百年人寿聊城中支被警告并处罚款23万元

姚奉伟(时任百年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银保渠道负责人)对百年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财务信息不真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因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百年人寿聊城中支被警告并处罚款23万元

百年人寿保成立于2009-06-01,法定代表人为王新浩,注册资本为77.9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该公司大股东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55%。

据最新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百年人寿保险业务收入248.20亿元,同比上升10.59%;净利润为-10.49亿元,同比下降20.6%。

期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2.59%、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64.43%。据监管标准,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百年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已逼近监管“红线”。

(来源:瑞财经)


[ 责任编辑:李建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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