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
7月19日,有自媒体平台发布消息称,齐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制药”)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齐和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和医药”)因偷税行为受到当地税务部门的处罚。
记者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上查询到,这一消息源自2024年1月8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洛阳市第二稽查局”)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文书号:洛税二稽罚﹝2024﹞2号)。
该决定书指出,洛阳市第二稽查局在对齐和医药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存在偷税行为,并认定其存在发票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达到2289.73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若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均被视为偷税行为。对于偷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洛阳市第二稽查局对齐和医药处以偷税额1倍的罚款,总计2289.73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齐和医药成立于2017年9月,是齐鲁制药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针对该事件真实性,记者日前向齐鲁制药公关部负责人求证,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公司方面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齐和医药是齐鲁制药集团的子公司之一,其业务涵盖抗肿瘤、心脑血管、抗感染等制剂及原料药的生产。齐和医药的主营业务为药品批发,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执行董事王允亭,监事李福猛,以及经理、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值得注意的是,赵建国还与安徽万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宏”)有关联,他在该公司担任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而安徽万宏同样是齐鲁制药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实际上齐和医药早在2021年5月10日就已被注销,至今已有3年,但就在其注销2年后的2023年5月10日,洛阳市第二稽查局仍向其发布了《税务检查通知书》(洛税稽二局检通﹝2023﹞15号),宣布将对齐和医药2018年—2019年的账务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2023年9月5日,洛阳市第二稽查局进一步通知,决定将齐和医药的税务检查期限从2018年—2019年延长至2018年—2020年,为期3年。
(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