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获悉,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济南市中医药研究所)在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1.在开展尿素测定项目时,实际使用方法为“酶促动力学法”,串换为“化学法”上传医保报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32元。2.在开展Rh血型测定项目时,实际开展Rh血型鉴定测定,串换为Rh血型其他抗原鉴定测定报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07.23元。3.在开展血清α-L-岩藻糖苷酶测定项目时,实际使用方法为“全自动仪器法”,串换为“酶免法”报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085.43元。4.在开展同型半胱氨酸测定项目时,实际使用方法为“各种免疫学法”,串换为“色谱法”报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023.2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处理)裁量基准(试行)》“定点医药机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造成基金损失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不满20万元的,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不满1.3倍的罚款;约谈有关负责人。”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对其进行处罚:1.约谈有关负责人。2.责令退回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40733.23元(可在已退回费用中折抵)。3.处造成损失金额1.1倍的罚款44806.55元。
(来源:中宏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