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综执处字〔2024〕第69号)显示,2024年4月9日山东中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市中区北康路以东,宁康街以南施工济南南北康项目B10地块园林景观工程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中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7-03,法定代表人为刘彦鹏,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3MA3M3E8T55,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世纪大道与唐冶西路交汇处绿地汇中心D区49号楼101室,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山东中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