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获悉,中瑞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将21份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支为成本费或管理费,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税稽二罚〔2024〕46号)显示,中瑞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于2022年至2023年期间取得济南翔科源酒店有限公司、济南卫优恒广告有限公司、济南贵聚合酒店有限公司、济南神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格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曦月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通义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泰阳航贸易有限公司、济南思全华广告有限公司、济南市宇皇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10家公司开具的已被证实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22份,金额合计2,158,257.40元,税额合计12,732.60元,价税合计2,170,990.00元。该公司将其中2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分别于2022年、2023年列支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合计2,071,000.00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中瑞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取得上述2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经计算,该公司应补缴2022年企业所得税221,250.00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公司少缴税款处50%的罚款,计110,625.00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瑞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曾用名:海南中瑞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负责人马慧慧。
其母公司中瑞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中瑞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广东祥耘投资顾问成员,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公司旗下共有52家分支机构,目前正常存续开业的仅有15家。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