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获悉,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因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博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69号第1档,对其作出警告、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记者注意到,这不是今年以来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首次因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被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书号为(鲁滨沾)应急罚﹝2023﹞70号的处罚决定显示,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沾化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69号第2档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公开资料显示,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为国有企业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全评价业务范围涉及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业。
结合天眼查、其官网业绩数据,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滨州市大中型企业、各区县应急管理政府部门等,今年以来,其至少中标滨州市、滨城区等应急管理部门5个服务项目。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