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获悉,济南鲁商福瑞达护理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被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济南鲁商福瑞达护理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的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警告,罚款10000元。
(来源:中宏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