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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济宁汶上开元矿业有限公司被罚35000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6-07 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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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获悉,位于济宁市汶上县的汶上开元矿业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汶上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32号第1档,对其进行35000元的罚款处罚,公示期限36个月。

每年6月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月,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济宁汶上开元矿业有限公司被罚35000元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容提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或者生产定员组织生产;

(三)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公开资料显示,汶上开元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王继廷。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测绘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境保护监测;矿业权评估服务;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由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山东鑫百世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5%)、山东鑫闳兴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5%)三家企业分别持股,其中,大股东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汶上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100%持股。

(来源:凤凰网山东)

[ 责任编辑:孙秀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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