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明惠发工业配件有限公司因涉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6万。
2024年3月21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正在生产的青岛明惠发工业配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铸铁/钢件机械加工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废铁、废钢)→电炉熔融→泡沫造型→浇铸→脱模→清砂→抛丸→机加工→成品。铸造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污染排放,配套建设了脉冲布袋除尘器2台。经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公司的行业类别属于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排污许可证类别应为简化管理。查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现该公司铸造项目未办理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
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三)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来源: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