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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济南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5-26 08: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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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官网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济南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因扬尘污染案被罚2万元。

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济南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综执处字〔2024〕第47号)显示,2024年4月9日,济南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市中区刘长山路以北、克朗山东路以西施工济南市市中区刘长山路、机场路西北地块A1地块项目,存在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6-26,法定代表人为秦雪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4MA3M27R39E,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中建锦绣城2号楼2302室,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劳务分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照明设备、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

[ 责任编辑:董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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