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获悉,近日,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逃避缴纳税款等行为被处以罚款79,385.15元,并被责成补缴补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共计158,770.17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税稽二罚〔2024〕37号)列明的违法事实显示:
经检查,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收取1,595,149.23元咨询服务费未结转收入,经计算,应补缴2022年6月至12月增值税,合计90,291.4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补缴2022年6月至1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6,320.41元。
该公司2020年度向职工发放奖金1,437,649.46元、2021年度向职工发放奖金828,541.51元均未申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作为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责成补扣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共计62,158.30元。
以上部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其处以罚款79,385.15元。处罚决定日期为5月17日。
记者梳理发现,除税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外,近年来,该公司及其分公司曾多次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2019年12月,因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部分投顾建议引用其他证券公司研究报告时,未全面说明相关研究报告发布人及发布日期以及业务环节留痕有效性不足的行为,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责令整改。
2022年3月2日,因在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向客户发送误导性信息和变相承诺收益的情况,山东证监局对其作出《关于对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年8月2日,因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向客户提供的部分投资建议内容未进行留痕等行为,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主营广告设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代理代办等。对外投资4家公司,具有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2处分支机构。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