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泰安市泰山区栗家庄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4月11日进行,没有在泰山区房管中心组织下进行,不符合住宅物业前期招投标流程及要求,希望督促整改。
4月30日,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回复如下:
经查,栗家庄小区是栗家庄村的村民回迁小区,栗家庄村委于2023年8月6日对村民进行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时未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一直是由栗家庄村两委成员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因该小区没有选举业委会,所以一直由栗家庄村委代行业委会职责。
今年3月,经栗家庄村两委多次开会研究,决定与村民协商,选聘专门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栗家庄村委依据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事宜,召开了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并进行表决。由徐家楼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论证通过后,栗家庄村委委托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公开发布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公告,并进行了公示。4月11日,栗家庄村委在徐家楼街道办事处3楼,公开进行了栗家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栗家庄村委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程序上存在瑕疵,应当予以纠正。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同徐家楼街道办事处,对栗家庄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事宜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栗家庄小区全体业主依法公正、公平、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