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仲宫店因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88号第1档,对其进行4500元的罚款处罚,公示期限36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今年以来,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旗下门店因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而被处罚的首次。
4月2日,济南市历下区应急管理局就曾对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历下区兴港路店类似违法案进行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是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8)的全资子公司,近期,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关联企业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长岛店,曾因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应急管理局罚款15000元。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了近期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关联门店密集新增超80起消费者投诉公示,多涉及食品安全等问题,并且多次因食品安全被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通报。
没有证据表明,不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教育或者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就一定会发生安全问题,但是作为超市合规经营的重要一环,无论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还是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减少安全事故极为重要。
作为一家门店总数超千家的公众公司,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更应该在合规经营做出表率,维护其品牌形象,在良性运营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