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官网公示了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于4月29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涉及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显示,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对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济钢集团城市服务板块的重要经营单元,主要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公务车租赁服务、车辆维修与保养、新能源充电场站运营、新能源汽车销售、货物运输代理服务、CNG加气服务等,是一家多元化经营的综合型企业。
目前该公司拥有全省单站充电能力最大的新能源车辆充电场站,巡游车数量位居济南全市第二位。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