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获悉,4月30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文号为“(鲁宁金)应急罚【2024】54号”的处罚决定书,济宁矿业集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被济宁金乡县应急管理局罚款1.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处罚决定书阐明,处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98号第1档,济宁金乡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济宁矿业集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100%)系其控股股东,控股51%。
5月7日,就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被处罚的相关原因、具体情况,凤凰网山东拨打了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随后提供了两个济宁矿业集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的座机电话,拨打过去均是“空号”。
查询发现,济宁矿业集团多次被处罚,2023年4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网站发布的第二专项工作组2023年第5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存在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0万元,警告;涉及的个人被罚款共计2.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煤为主,集煤电、化工、机械制造、物流、新能源等多业并举的市属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
(来源:凤凰网山东 记者/熊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