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发布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通报指出,新修订的《办法》于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对于在2023年11月1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20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予以处理。
其中,山东电工配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兰州新区供电公司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2023年12 月发生较严重质量问题。被国网甘肃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7月31日暂停中标资格。 处理范围为,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特别指出,供应商整改合格且处理到期,处理自动解除。
通报强调,供应商整改完毕后,向提出不良行为处理的单位或专业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等材料,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在处理期满后解除。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经业主单位认可;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且检测合格,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5.对于前期不履约或未能正常履约的,供应商应提供整改报告及能够正常履约的支撑材料。
(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