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注意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信息。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因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月15日下达了鲁市监行处字〔2023〕112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没收环保电价款62736.89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注册地位于张店区南定镇张南路13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强。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