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被罚,原因为“经营的粑粑柑和芒果,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信息显示,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营的粑粑柑和芒果,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粑粑柑的丙溴磷项目、芒果的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悉,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和《检验报告》上的被抽样样品名称有异议,对《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不认可,于2023年12月11日提出了异议和复检申请。2024年1月18日,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所国家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检验,丙溴磷项目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月29日,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显示,2023年11月17日在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抽到一批次柑橘类产品,抽样单和检验报告产品名称填写为“沃柑”,根据销售时该样品的标签及购物小票,该产品实际名称应为“春见粑粑柑”,“沃柑”与“粑粑柑”检验项目一致,不影响检验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上述粑粑柑是2023年11月15日从佳沃(青岛)果业有限公司购进的,抽样时抽样基数为8千克,作为样品销售了3.6千克,剩余的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均为28.17元/千克。上述芒果是2023年11月16日从济南顺德隆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抽样时抽样基数为8千克,作为样品销售了3千克,剩余的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均为35.8元/千克。上述粑粑柑和芒果经查证属实的货值金额为511.76元,违法所得为511.76元。
对此,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511.7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历城)市监〔2024〕177号。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已多次收到罚单。2023年4月1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银座钢城店等生产、销售或使用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
在2022年,该公司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的豇豆,经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及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元的处罚。
资料显示,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其上级总公司系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盒马(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