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获悉,山东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受到该局处罚。
披露的相关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山东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济南长清区归德街道凯瑞路西侧施工济南康福生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制药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12月19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综执处字(2023)第135号。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27日,山东长兴建设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如峰被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同时,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山东长兴建设集团被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183517元,案号(2023)鲁0911执2439号。此外,其子公司山东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曾用名: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被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32675.00元,案号(2023)鲁0911执2379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30004.62168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如峰,现拥有建筑、房地产、装配式、钢结构、设计院、园林、物业等16个产业公司。据其官网介绍,该公司年施工面积600万平方米以上、产值近百亿。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