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间,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冠险”,为公众提供了一种应对疫情风险的工具。而随着“新冠险”保障期限的结束,这一备受争议的险种也逐渐告别历史舞台,但遗留下的大量悬而未决的纠纷,引发了公众对这一保险产品的质疑和反思。
去年,成都一家报社的记者张梁(化名)阳了。在此之前,他花费69元购买了一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险,其中保单含有“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2万元”“新型冠状病毒住院津贴6000元”等共计9项保障内容。然而,当他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时却困难重重,遭遇百般推诿。和张梁一样,北京某报社记者朱阳(化名)也被太平财险拒赔“新冠险”。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也为了帮更多的投保者讨回一个公道,张梁和朱阳都选择了起诉太平财险。然而,这也让他们二人陷入了与保险公司长达近一年的官司之中,至今没有结果。
面对为何拒绝理赔“新冠险”的疑问时,太平财险曾在法庭上辩称,称“新冠险”售卖以来,处于严重亏损情况,如果肆意理赔,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导致整个保险行业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
投保“新冠险”
2022年初,类似于“‘奥密克戎’来势汹汹”“新冠疫情蔓延,这些保险可赔”等文案在互联网随处可见。
张梁平时出差较多,为了安全起见,当年1月份,他花费69元在支付宝上购买了一份太平财险浙江分公司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险,其保障期限为一年,其中保单含有“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2万元”“新型冠状病毒住院津贴6000元”等共计9项保障内容。
2022年12月下旬,张梁出现发热、咽痛、全身酸痛等症状。12月23日,他前往湖南省某三甲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同时,他的健康码也变成了红码。
确诊后,张梁想起了自己曾购买的那份“新冠险”。12月24日,他拨打太平财险客服电话进行报案。随后,他收到了有报案号、现场查勘员联系方式的短信,但现场查勘员一直没来查勘,张梁只好主动联系对方,但对方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后来直接变为空号。于是,他再次联系了太平财险客服,对方声称现场查勘员可能是感染新冠,无法解决此事,只能向上级反映。
张梁在医院做的核酸检测,受访者供图
和张梁一样,朱阳也因“新冠险”理赔一事,陷入与保险公司的“推诿扯皮”中。
2022年3月16日,他在支付宝平台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太平财险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险。当年12月,自测显示“阳性”后,朱阳拨打了太平财险客服电话报案。
2022年12月12日晚,他被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员的助理告知,需要邮寄投保人身份证件、核酸阳性检测报告、医疗机构盖章的确诊诊断书、CT报告等纸质版证明材料,收件地址为杭州。当时,对方还特意补充道:“抗原、核酸都不行,新冠是一种病,必须要有医生的诊断报告。”
为了拿到由医院盖章、医师签名的“诊断证明书”,当天深夜,朱阳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北京市某三级综合医院,直到12月13日清晨,他才带着两盒药和一张检验报告单离开了医院。下午,朱阳再次赶往医院取CT报告和诊断证明书,当医生知晓其用途时,发出一声“他们这是在折腾你啊”的叹息。
医院为朱阳出具的诊断证明,受访者供图
起诉维权
当朱阳准备好所需的全部材料后,却无法联系上之前的工作人员。两天之内,他总共给对方拨打了37通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无奈之下,他只好再次联系了太平财险客服,确定了邮寄地址等信息。
12月15日,朱阳的相关材料从北京寄出,12月17日,快递在杭州被签收。12月18日,当朱阳再次联系现场查勘员时,对方电话停机了。之后的一周时间里,他接到过自称太平财险理赔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以“国家防疫政策变化”为由拒绝赔付。
此后的几个月,这件事仿佛石沉大海,音讯全无。
今年3月,朱阳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5月24日,朱阳曾接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电话,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并称太平财险愿意赔钱但不同意赔礼道歉。朱阳拒绝了,在他看来,自己既是当事人,也代表千千万万的受害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给公众做一个解释和说明。但直到现在,法院仍未对此案排期开庭。
报案后,太平财险给张梁发去的短信,受访者供图
在起诉维权这方面,张梁的进展要更快一些。
在太平财险客服明确表示无法解决,只能跟上级反映之后,2023年1月3日,张梁就将太平财险浙江分公司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履行赔付责任,支付新冠确诊津贴2万元、违约金5000元等,并要求该公司在主流新闻媒体就不积极履赔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得知张梁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太平财险工作人员与其取得联系,表示愿意“谈谈”。只是,张梁坚持要求太平财险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对方却始终不答应。张梁说,在拒绝撤诉后,他遭到了对方的刁难和反击。
太平财险根据张梁的身份证号码,推断出其户籍所在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并以此为由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但张梁说,实际上自己多年前就已将户口迁至长沙。当年4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太平财险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仅如此,对方甚至还联系相关部门向我们单位进行施压。”
张梁认为,对方与其费力“公关”,不如花精力将业务和理赔做好。
2023年10月31日,该案开庭。法庭上,张梁指出,太平财险对其销售的“新冠险”大范围恶意不理赔,严重侵犯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大量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保险公司的信誉,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声誉。
对此,太平财险当庭回应称“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事主体既有经营风险也有社会责任,‘新冠险’售卖以来,处于严重亏损情况,如果肆意理赔,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导致整个保险行业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
截至目前,该案还未正式判决。
并非个例
据了解,在疫情初期,为满足“抗疫”一线工作者的保险保障需求,就有保险公司及时推出“新冠险”。此时的疫情险只针对小部分从事特定工种的特殊群体,保险责任中主要赔偿因感染新冠导致的死亡、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
2020年初,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曾表示,支持各人身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随后,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推出了覆盖新冠病毒感染风险的相关险种,也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对原有保单的保险责任进行扩展。疫情防控期间,“新冠保险”在各大平台收获流量,成为保险市场上名声大噪的“网红产品”。
保险公司推出相关“新冠保险”产品,图片来自网络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据相关报道,就在疫情防控逐步放开的那段时间,市面上能够保障新冠感染确诊责任的保险产品全都纷纷下架或是直接显示售罄,且再难寻到此类“确诊即可申请赔付”的保险产品。而彼时,新冠感染人数激增,给保险公司带来大量理赔工作。一时间,“新冠险”理赔难的投诉及纠纷层出不穷,昔日保险业的“香饽饽”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在黑猫投诉平台以及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输入“新冠保险”关键词,相关投诉比比皆是。其中绝大多数消费者反映的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其理由五花八门。有消费者称自己申请理赔时被对方以“新冠病毒感染非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为由拒赔,也有消费者反映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且态度强硬,称不服的话可直接起诉。
2023年1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对外发布《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其中指出,继2022年第二季度之后,涉及新冠疫情隔离相关保险的投诉量继续增长至3334件,占比至27.32%。
2023年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指出,2022年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疫情因素影响,涉疫类消费纠纷和经营者关停跑路类投诉明显增多。有不少消费者反映随着感染人数的激增,在理赔时遭遇各种“高门槛”。一是宣传容易赔付难,一些保险公司为吸引消费者投保,宣称核酸阳性即可赔付,消费者实际感染后又设置苛刻条件,如要求提供CT检测报告和医生确诊通知书等才能理赔;二是为拒赔玩“文字游戏”,部分保险公司以消费者确诊的是“新冠病毒感染”而非“新冠肺炎”为由不予赔付;三是逃避赔付责任,有些保险公司通过下架相关保险产品、保险理赔员失联、客服电话不通等方式故意逃避赔付责任。
关于受访者购买险种之“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的解释,受访者供图
合理诉求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像此类案件已有多起判决。
2023年11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由太平财险承保的“新冠险”案件作出判决,判令太平财险向投保人赔付保险金2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判决中,法院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应属于双方合同约定中的“其他科学方法检测报告”,且进行核酸采样的检测机构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专门检测机构,明确了其与疾病诊断证明书有同等的效力,并由此作出了投保人胜诉的决定。而在今年11月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类似的由太平财险承保的“新冠险“案件中,也是判决原告投保人胜。
事情发展到现在,张梁也对此事有了新的看法。他不仅要求太平财险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及主流市场化媒体刊登致歉声明,或其负责人通过省级以上电视台新闻栏目就其不积极履赔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更强调要让太平财险公开所销售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险报案接险数据及理赔情况,并以最大的力度、最深的诚意向全社会,特别是受其影响的诸多投保人赔礼道歉。
在朱阳看来,太平财险同样应该积极承担起自身责任。“保险业有一道经典的考试题:保险业的立业之基是什么?它的标准答案是‘保障功能’。如果连保障功能都无法实现,那我们国家的保险制度从何说起呢?”朱阳说。
针对此事,记者曾致电太平财险,接线工作人员称会将此事上报领导后进行反馈,但截至发稿,未有回应。
(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