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城投集团、武汉农业集团等国企成立人民武装部。本来过去成立武装部是一个正常的行为,很多国企已经成立了武装部。但是因为有人不能理解,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近日就此指出,中国国防是全民国防,民兵制度早已存在。国企设置人武部是促进国防的客观需要。
10月26日下午,国防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国防部新闻局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答记者问。(图源 国防部网 张智程摄)
其实,早在2020年7月,山东临沂城投集团就已经成立了人武部,还被评为当年的先进基层人武部。也许这里强调沂蒙精神军民情深,国有企业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到了2021年山东的临沂、日照、烟台、威海等很多城市的大型国企都先后设立了自己的人武部。湖南的永州、湘潭、衡阳,江苏的苏州、镇江等城市,也在2021年先后有一些国企设立了人武部。2022年是国企人武部设立比较多的一年,这一年里湖北武汉的中电建装备集团广东东莞的东莞水务集团、东莞能源投资集团、东莞交投集团等,都先后成立了人武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国企、央企中,已经成立了人武部企业的有超过100家。
临沂市兰山区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王志胜向城投集团民兵营授旗。(图源 琅琊新闻网)
从宪法角度看,我们的国防是全民的国防。民兵制度是我国一项传统的基本军事制度,根据宪法和国防法规定,我国公民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都应当依法参加民兵组织、开展民兵工作。
从国家体制角度看,国有企业人民武装部是国防体制的组成部分,是党在国企中的武装工作部门,是政府在国企中的兵役工作机构。在国有企业中建立人民武装部,是依法落实民兵制度,履行国防义务,加强国防建设的客观要求。
从国企的社会责任看,国企每个人都有保卫祖国的责任,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国企不光承担了经济责任,还承担着社会责任、政治责任。国企对社会稳定、社会安全有责任。
从历史经验上看,1949年建国以后,在企业成立人武部以延续军事管理具有时代烙印。民兵制度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面临国家存续威胁时,曾发挥确保国本的拱卫作用。自改革开放后,此举逐渐退场,而如今人武部重返,不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而且契合了不忘初心的历史发展要求。
从实际情况看,近年来,国有企业人民武装部在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民国防意识,支援地方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们国家和社会每次遇到重大灾难、重大危机时,哪一次都有国有企业职工的身影,关键的时候这支力量靠得住。
从将来需要看,随全球时局变化,中国国企加强民兵机制建设,具有十分必要性。当下震荡正在多点发生,整体来看,相关变动涵盖三个方面。一,气候变化引发全球范围自然灾害增加;二,扩大人民武装建设是中国海外利益持续发展的对应需求。在突发性安全问题发生时,中企也需确保有可用可靠的安全支撑;三,重大地缘冲突的接连爆发,全球性乱局迹象已显。如何在战时状态下保生产、按规划达成预期工程,也成为中企尤其是国有企业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设立人武部为中企应对更为剧烈的震荡及突发情况,提供支撑。中国在海外的企业在反间谍、反外国制裁、科技安全等方面接连行动,应时势转变,筑牢中国国安防线。
武汉市洪山区召开企业武装部成立授牌大会
国有企业武装部为军委国防动员部下属部门,具有浓厚的后备战时动员性质。从某种意义上讲,此举具备新型的维护国家安全与维稳功能。人民武装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企业民兵组织的管理和训练。现在再成立人民武装部,它既是对毛主席“人民战争”思想和“藏兵于民”的历史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这项传统工作的加强、完善和创新,更是对我国国企改革和转型的支持和推动。
总之,国有企业建立人民武装部是这一举措,不仅能够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和国防实力,同时也能够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至今,不少大型国企依旧保留着一套战时动员体制的框架。只不过,在长期和平的大环境下存在感太弱而已。随着国内外形势的风云变幻,开始着修复和升级这套体制。
在国有企业成立武装部,是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的现实举措,是国企强化党管武装工作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应该认真履行党管武装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武装根本原则,突出抓好民兵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武装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民兵队伍的示范作用,培养员工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团队精神,提高员工的政治素养,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国有企业要继续发扬爱国拥军光荣传统,始终坚持党管武装,始终聚焦练兵备战,始终保持优良作风,推进企业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合格、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国防后备力量,实现练兵备战、双拥共建和企业发展共同进步、共同提升。
现在国企很多是有武装部的,则是人们没有注意罢了。国企的武装部常常和国企的保卫处合在一起,有的是保卫处长、保卫科长兼着武装部的责任。其实国企不光有保卫企业任务,还有保卫祖国的任务。
值得一说的是,武装部都是经过上级部门和所在军区的层层审批后,合法建立的,并非是为了维护某单位的个体利益,成立的私人打手团队。不是每家民企都可以成立的。
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保卫国家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十八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三十五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由于企业的改制,中国国有职工的人数一直在变动,有资料统计截至2023全国国有企业员工有4千万人数之多。其中民兵至少1500万人以上。一旦发动发生战争,国有企业将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从党管武装政治责任考虑,似应由党委书记兼武装部政委。如果用保卫处长兼武装部长,似乎有点低。应该用武装部长兼保卫处长。或者用公司的副总经理兼武装部长。总之,武装部长不应该被保卫处长管。武装部长承担着保卫国家的责任,而保卫处长承担着保卫企业的责任,应该是大兼小,而不是小兼大。
如何推动国企武装部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为国企武装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贡献,有许多工作要做。
(文/李 锦)
作者简介
李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政策专家。
新华社高级记者。2010年后,相继担任中国企业报总编辑、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国企管理智库副理事长兼首席专家、中企之声研究院院长等。
重点做企业理论政策研究、课题研究、经验总结工作。十八大以来,解读70多份党中央、国务院与国资委企业文件与会议精神,去年接受媒体500多次采访。被舆论界称为“中国国企改革舆论旗手”“国企政策新闻第一解读人”。
改革开放来所写“思路型”调查为45位中央政治局委员批示。1982年,邓小平听取汇报并称其对改革“有发言权”。
出版专著《资本经营理论的提出》《深度》等3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