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建罚〔2023〕第043号:经查,山东泰海泽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施工远洋万和云璟(海泊河33号地块C区)1、5、7#楼及地下车库过程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导致现场存在架体顶层整体缺少附墙支座,导致架体悬挑端超过规范要求;架体堆放工具、材料;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封闭不严等3条安全隐患,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依据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处罚,结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上述违法行为符合“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标准中的轻微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给予山东泰海泽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壹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