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竞争力、核心功能”是什么意思—— 全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解读(二)
按语:2023年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这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02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方向与重点: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见成效,要根据形势变化,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谋划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
最早公布的新闻稿上并没有“增强核心功能”字样,在正式发表时,国企改革出现了两个核心的提法。而后一个核心的出现尤为人们注目。我认为意义极其重大。
从历史逻辑看,如果说2016年10月的党建工作座谈会重点强调的是“要不要国企,要什么样的国企业”,现在重点强调的是“要国企有什么用,怎样发挥国企的作用”。上一次重点解决党和国企的关系问题,这次重点解决的是国家与国企的关系问题。
核心竞争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提出来的,核心功能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来的。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的国企改革思路是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国际国内实际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对此,我作出粗浅的分析。
新一轮改革行动定义何为深化?何为提升?必须必须从理解国企核心竞争力与核心功能开始。
我对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解读,全文达11000字,分为四个部分,今天发表第二篇《“核心竞争力、核心功能”的内涵》
新一轮国企改革背景、内涵、特征与前景分析——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解读
(续前)
第二部分“核心竞争力、核心功能”的内涵
“核心竞争力”“核心功能”的提出,使得我们有必要对其自身的内涵与作用进行分析。虽然两者内涵不同,却是相互联系的。
企业核心竞争力概念,是在1990年5月至6月《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这一概念,是关于如何协同不同生产技能及整合多种技术的集合知识。我们认为核心竞争力,可以称“核心(竞争)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指的是组织具备的应对变革与激烈的外部竞争,并且取胜于竞争对手的能力的集合。
一般来讲,企业核心竞争力表现为8个方面内容:高水平的人力资本;领先业内的核心技术;不竭的创新动力;突出的管理能力;稳固的营销网络;良好的品牌形象;有魅力的顾客服务;产生强大影响力的企业文化。这是从单个企业方面说的。
其实,这里没有回答竞争力的核心问题。没有竞争,自然就谈不上核心竞争力。每一个国有企业只有把自己摆在市场竞争的舞台上,进行与行业内外企业的比赛竞争,最终打赢了,而且能够一直打赢,才算有公认的核心竞争力。不同的学者和管理者,都能够从自己的视角给核心竞争力一个定义。有学者说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别人偷不去、买不来、拆不开和带不走的”能力,这一点将核心竞争力的稀缺性、价值性、不可替代性、难以模仿性说得很形象。
我认为是核心竞争力是超越对方,并且是别人无可替代的竞争能力。我们在改革深化阶段,强调国有企业要围绕核心竞争力重点做文章,具有更加深刻的战略意义。我们讲的核心竞争力有以下几点是必须明确的。
国企核心竞争力强调“全球竞争”而不是“本地竞争”。我们通常把国有企业划分为地方级、国家级、世界级等多个层次,不管在哪个层面上,都需要将自己摆在竞争的平台上,特别是对于一些已经在国内相对有优势的大型国企集团,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就是要放在全球竞争的角度来看本企业在世界竞技场上能不能持续打赢。
国企核心竞争力强调“内生”而不是“外在”。我们现在强调国企核心竞争力,是在很多国企已经拥有本行业一定外在资源的基础上,谋划怎么靠练硬功、打硬仗,练就“偷不去、买不来、拆不开和带不走的”能力这种内在的竞争力,来自于企业与众不同的创新创造能力,来自于企业自立自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来自产品服务的持久领先品质,来自于企业高效率的组织运营。
国企核心竞争力强调“长远”而不是“当下”。核心竞争力是一种可持续的领先能力,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里,总有后来者居上,持续领先难上加难,在数字化时代里,建立和保护核心竞争力,是一个接续不断的过程。围绕核心竞争力的改革,并不会有一个截止时间,需要内化为企业成长基因的一部分,在每年、每天的工作中持续提高、日精日进。
我们再来讨论国企核心功能的内涵与意义。
企业具有什么样的核心功能,是企业不同的目标决定的。为股东服务,核心功能就是创造利润;为客户服务,核心功能就是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为员工服务,核心功能就是提升内部满意度;为社会服务,核心功能就是履行好社会责任。如今的全球企业,都是一个同时为股东、客户、员工、社会创造价值的综合体,核心功能自然是上面多个功能的结合,也是一个综合性目标。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国有企业的首要功能是为国家服务,国企改革也要服从国之所需。
国有企业也是企业,讨论核心功能问题,自然首先包括一般企业所有目标。在此基础上,作为国民经济的核心力量之一,国企需要有体现自身价值贡献的特有功能。过去,曾经将国企进行功能分类,划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企业,就是希望对于国企的核心功能进行明确区分,进而实现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分类改革、分类考核。从2015年《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发布开始,国企功能分类工作已经进行了七八年时间,在此基础上,不同国企的功能定位相对清晰:商业一类企业,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商业二类企业,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争做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担当者。公益类企业,聚焦保障民生、服务社会,高效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前一阶段分类,还不够彻底,或者说不到位,需要深化与提升。
随着时代发展需要,国企核心功能也在不断充实和加强。2023年初,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强调,着眼加快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发展,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加快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积极开拓新领域新赛道,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发挥领头羊作用。可以看到,国企功能在分类改革的三个基本点基础上,又增加了“战略安全”。战略安全内涵丰富,可以包括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在这些基础安全领域,国有企业也担当着不可或缺的核心责任。
我们要注意国企核心竞争力、核心功能的联系与分工。
核心功能要回答的问题是,“国家要国有企业做什么?”
核心竞争力要回答的问题是,“国有企业要有什么能力?”
这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一面是企业发展终极目标,一面是企业成长必备手段,它们共同促进企业长期生存,实现卓越。国企改革核心功能,现在看来重点指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与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撑作用。而国资国企服务国家战略,重要的是发挥三大作用:即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
(文/李锦)
作者简介
李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政策专家。
新华社高级记者。2010年后,相继担任中国企业报总编辑、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国企管理智库副理事长兼首席专家、中企之声研究院院长等。
重点做企业理论政策研究、课题研究、经验总结工作。十八大以来,解读70多份党中央、国务院与国资委企业文件与会议精神,去年接受媒体500多次采访。被舆论界称为“中国国企改革舆论旗手”“国企政策新闻第一解读人”。
改革开放来所写“思路型”调查为45位中央政治局委员批示。1982年,邓小平听取汇报并称其对改革“有发言权”。
出版专著《资本经营理论的提出》《深度》等3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