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在平台上反映,济宁市泗水县山水龙城小区地基开挖期间挖出了大量河沙,但施工方并没有依法向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上报、没有将河沙运送至规定存放点,而是趁着夜色偷运至泗水县中册镇中兴路一大院私自存放藏匿,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打击处理。
无论修缮道路还是建设小区,都存在深挖土地的情况,那么就会产生挖到沙的可能。
那么怎么处理挖出来的这些沙,那就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该上报的上报,该处理的处理。
众所周知,河沙属于国土资源,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允许私自挖沙,否则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希望泗水县有关部门可以重视网友反映的情况,同时积极介入,向公众公布事实真相!
(来源:精彩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