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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05-30 08: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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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胜花时。5月26日,由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康桥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总部会议室举行。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本次沙龙围绕破产人履职风险等疑难问题展开,邀请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毅斌,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东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孙瑞玺,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种林,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连祥以及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家磊参加。康桥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金荣奎致辞,康桥高级合伙人、威海分所负责人刘建忠主持会议,1400余名律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共同参与研讨。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李连祥会长、金荣奎律师)

会议首先由金荣奎律师进行致辞,金荣奎律师表示,破产管理人承担着破产财产保护、破产债权清偿、债务人企业恢复生产、重整、和解等重要职责。破产管理人不忠实执行职务,未依法行使应当行使的撤销权等债权确认不当行为会带来民事责任、司法责任、刑事责任等等,因此必须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期望各位在这次研讨会上深入研讨,充分交流,畅所欲言。

随后李连祥会长进行致辞,李连祥会长表示,破产案件的办理补齐了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制度的短板,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建设、改善营商环境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破产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资源要素配置都具有重要的影响。近年来省内破产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破产案件类型趋于多样化,既是新的机遇,也是新的挑战。期望各位来宾积极参与分享理论和实务经验,祝本届的研讨会取得丰硕的成果。

然后进入嘉宾主题分享,李毅斌庭长结合自身丰富的破产案件办理经验,从法官视角对管理人的履职风险进行分析。李毅斌庭长认为管理人履职风险并不是管理人自己独自承担的风险,而是由法院和管理人共担。如管理人未尽到勤勉、尽责、忠实义务,可能存在承担民事、司法、刑事责任的风险,同时也可能面临管理人报酬打折、降级除名、大额支出无法报销、廉政等风险。李毅斌庭长指出,管理人协会应加强培训和考试,管理人应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积极缴纳协会会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巧妙合理利用债权人会议的授权、必要时向法院汇报工作思路,同时亦建议尽快完善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李毅斌庭长、孙瑞玺会长、种林副教授)

孙瑞玺会长着眼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资产界定及处置过程,结合自身丰富实务经验就如何准确界定债务人财产范围、如何避免造成债务人财产毁损灭失、如何核对资产评估报告、如何避免未准确认定争议财产造成处置错误、如何避免拍卖过程的违规、如何避免处置财产税费违规、如何避免与竞买人交接过程中的违规、如何避免危险废物处理的违规等八方面主要风险进行分析,并逐一提出风险防范及化解方案。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孙家磊副会长、刘建忠律师)

种林副教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通过对域外破产法理论及现行规范的研究,从比较法视野就破产管理人的法律性质与法律地位、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的性质和构成等两方面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履职责任的理论进行分析。种林副教授指出,对于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法律性质,理论界存在代理说、职务说、破产财团代表说、管理机构说、信托说等认识上的争议,上述诸学说均能够合理地回答有关破产管理人的一些重要问题,但亦有明显不足之处。而就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种林副教授认为除因履职过程中的过错承担侵权责任外,破产管理人还可能因自愿负担而承担合同责任。

孙家磊副会长从管理人接受指定到履职完毕的各环节,总结归纳了管理人在企业接管、财产管理、财产处分、债权审查、商业判断、维稳及舆论等六类主要风险。孙家磊副会长提出管理人应从准确认识自身法律定位,培养良好的执业习惯;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严格内控管理、防止工作失误;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维护债权人利益;完善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等四方面防范管理人的履职风险。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沙龙进行期间,参会人员纷纷发言,分享自己对破产业务相关问题的看法,进行了充分的观点碰撞和交流。

最后,刘建忠律师表示,本次沙龙是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期活动,在今后举办的活动中,不仅要研讨破产管理人履职的问题,还要就破产管理人业务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希望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管理人以及山东省内其他各地市的协会的成员,能够提供更好的研讨的问题,为破产业务的发展带来新思路、新方法。

康桥律所承办,山东省“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主题研讨会举行

本次沙龙的举办,对大家利用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破产管理人风险防范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沙龙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本次沙龙内容丰富、交流深入,通过思想交锋和观点碰撞,进一步提升了参会人员对破产人履职风险及规避措施相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康桥律师也将继续发挥总分所一体化及各业务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团队合作优势,加大破产专业领域法律服务产品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完善破产专业领域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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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山东省从事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专业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会员之间及会员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单位服务,支持本会会员承办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缺少清算费用的破产案件,建立破产启动援助基金,推动缺少清算费用破产案件的审理,协助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有效构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条件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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