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统计局4月10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枣庄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被警告。
文号“鲁统执罚定字〔202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被山东省统计执法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3月31日。
(来源:今日国土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