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税收政策如何更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们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到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就业的稳定。”3月31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也是历次减税降费重点支持的对象。
朱忠明表示,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融资、鼓励吸纳就业等方面,打好了税收政策的组合拳,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放宽小微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的优惠力度。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对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鼓励吸纳就业方面,对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限额扣减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2022年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退税,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将“六税两费”的减免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等等。这些政策措施,对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发展、保障就业和民生,稳住经济的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的因素比较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不少困难。所以面对新形势,我们要综合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的需要,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朱忠明说。
朱忠明表示,今年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是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保持相关优惠政策的衔接协调,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三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以上各项政策,将与现行其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形成合力。
(来源:海报新闻 孙佃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