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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青岛老人买人保寿险约定自动续费,生病后被告知没有续保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03-29 1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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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时关联了银行卡,并约定到期自动扣款续保,可真到用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并没有续保。日前,市民王女士及家人遇到了这样一件闹心事。她于2018年在人保人寿为母亲购买了一款“关爱百万医疗保险”,当时合同里约定的是自动续费,若有变动则会书面通知。但在第三年,需要当事人“手动”续保时,保险公司只通过短信进行提醒。为此,王女士质疑保险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尽到相关义务,才导致母亲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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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青岛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母亲于2018年10月18日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购买了一款“关爱百万医疗保险”,每年保费919元。“当时关联了银行卡,约定是到期了就自动扣款。”据王女士反映,2019年、2020年两年续保都比较顺利,均是通过母亲关联的银行卡直接扣款,用于支付续期保险费,“后面我妈就以为是自动扣款续保,所以没再在意。”

直到今年2月,王女士因为母亲生病住院了才发现事情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2月中旬的时候,我妈被查出淋巴瘤并进行了相应治疗。我们就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但让我们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却说我妈从2021年10月开始就没有续保。”王女士说,当时一家人都觉得有点懵。前两次都是直接续保,都以为之后的续保也是直接这样操作。怎么莫名其妙就给断了保险了呢?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人保寿险关爱百万医疗保险条款》,在续保方面,合同做了如下约定:首两期续保和第三次及以后续保,若我们未收到您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您申请续保或者保险公司按第二次续保条件续保。若保险公司不接受续保,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还规定了‘保险款项自动转账授权书’,我妈一直绑定着银行卡,而且费用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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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女士提出的质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查询答复,曾给投保人手机上发过多条提示短信。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王女士才从母亲的手机上找到了相关短信。其中,2021年10月18日上午9点,其手机收到人保寿险发来的一条信息:“尊敬的***女士,您所投保的关爱百万医疗保险保单即将于2021年10月19日到期。为使您享有的保险保障延续,请您于2021年10月19日前联系您的保单服务人员办理转保申请,或者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人保寿险E服务’或登录‘人保寿险管家’APP办理续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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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收到短信也不一定能注意到,更不用说我妈这种老人了。再说不再自动续保是对合同条款的实质变更。这种重大变更就发个短信告知?连个电话或者书面通知都没有。现在的诈骗短信那么多,让我们如何辨别真假?”王女士质疑说,仅以短信提示转保、续保申请,她对这种操作表示不认可,认为是保险公司的疏忽导致母亲断保,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王女士提出的疑问,3月27日下午,记者致电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记录情况后,将有专人予以答复。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该公司的任何回复。

对于仅以短信提示转保、续保申请,而非合同约定的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是否可以维权,又该如何维权呢?3月28日,记者咨询了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秋航,李律师表示,虽然可以理解当事人的心情,但书面通知不直接等同于纸面通知,狭隘的理解为要写在纸上或者打印在纸上然后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保险公司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续保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的书面通知。(来源:齐鲁壹点)3.15在行动|青岛老人买人保寿险约定自动续费,生病后被告知没有续保

[ 责任编辑:于雅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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