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息披露存在违规,青岛食品(872387.OC)日前被青岛市证监局处罚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对于违规的具体情况,青岛食品近日发布公告进行说明,显示未披露的两次回购,主要是青岛食品将回购股份转让给内部职工。值得注意的是,青岛食品的上级纪委去年也关注到了这次股权转让,并要求购买股份的职工对“差价”进行补缴。
5月22日,青岛证监局向青岛食品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显示,经查,青岛食品在1999年和2002年两次回购股份,并进行了后续处置,相关情况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同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关于“1999年9月至2017年7月公司股份登记过户情况”的表格相关数据存在错误。
青岛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要求青岛食品公开说明两次回购股份和后续处置的具体情况以及更正后的相关表格。
青岛食品6月5日发布的说明公告显示,1999年4月权证停止交易前,公司通过机构账户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先后共回购权证103.23万股,回购总金额为73.89万元。2001年末,公司又通过两名员工回购社会公众股数85.19万股,回购金额为117.57万元。回购后股份亦由该两名员工代持。
2002年12月,青岛食品将1999年回购的103.23万股股份,以回购价格73.89万元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及该等员工的近亲属。2004年4月,上述两名员工将各自持有的2001年回购的85.19万股股份以回购价格117.57万元转让给公司内部职工及该等职工的近亲属。
2019年10月,相关人员根据中共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的相关意见,在原受让价格基础上参考当时市净率(股价与每股净资产比值),进一步增加缴纳了65.22万元股权受让款。
在有业内人士看来,这则公告披露说明的问题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青岛食品未主动披露的回购股份及后续处置事宜,涉及向内部职工及近亲属转让,有关联交易之嫌。第二点是转让定价不公允,在纪委给出意见后,参与回购人员补缴了差价。
该人士同时指出,从公告措辞来看,青岛食品这次说明中对参与回购人员表述十分隐晦,使用了“员工”、“内部职工”、“该等员工的近亲属”、“相关人员”、“相关意见”等十分模糊的表述,并未能公开具体姓名接受投资者监督,不知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除上述违规问题外,记者还注意到,中信证券披露的青岛食品辅导工作总结报告中显示,青岛食品去年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时,还聘用了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
中信证券表示,青岛食品2019年6月将所持有的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与青岛海澳森工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山东汇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值。经核查,山东汇德不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在被发现这一问题后,青岛食品又委托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复核报告,认为原评估报告评估范围符合委托人经济行为的要求,评估基准日选择恰当,过程步骤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最终选取的评估结果基本合理。(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