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
图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落实“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
“减免国有房产租金,
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
……
山东全部安排得明明白白!
来看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关于“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
落实措施:
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山东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7月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方案安排,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补发资金发放到位。
待国家明确政策后,第一时间制定山东省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落实。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关于“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落实措施:
研究制定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并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实现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之比不超过2:1。
完善门诊就医结算政策,优化门诊联网结算程序,全力争取纳入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结算国家试点。
关于“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
落实措施: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执行16%的单位缴费比例,企业缴费工资按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按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对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收入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对2020年年底仍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允许其2021年补缴。
跟踪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国家部委明确相关规定后第一时间推出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
关于“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前期出台6月底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落实措施:
国家减税政策:下调增值税税率政策按国家规定持续执行;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国家降费政策: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分别由民航局、各港口所在地海事部门,按国家规定为免征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政策执行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
山东省减税政策:免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一律延缓到2021年缴纳,纳税人可在当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跟踪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国家部委明确相关规定后第一时间推出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
关于“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并予政策支持”
落实措施:
对承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中央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和幼儿园,包括租户不直接与房屋所有权属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户,继续执行“免收今年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二季度房产租金”的政策。
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市县政府可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对向企业和幼儿园减免缓收房租的非国有房屋业主给予帮扶,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关于“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落实措施:
对受疫情影响停业企业,停业期间专线或宽带费用进行减免优惠或延长包月期。
针对重点智能制造企业存量客户给予宽带或专线月租优惠,新用户延长专线或宽带业务体验期,开展千兆宽带试点推广并给予月租优惠。
对使用百兆以下宽带的企业客户,免费提速至百兆,以降低单位带宽的资费单价。
通过以上措施,实现年底前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关于“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落实措施:
5G应用:着力解决5G基站建设运营中遇到的电价高和进场难等焦点问题,全年为运营商压降场租8000万元,完成直供电改造1.6万个,节约电费1.5亿元。支持济南打造5G新基建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园区)。
充电桩:编制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2020年年底前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162座,2022年年底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城镇基础设施:抓好市政道桥、供排水、燃气、集中供热、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认真落实《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对列入2020年计划的1743个、49.7万户老旧小区项目,按月调度、每季公布改造进展情况,有条件的一并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
高铁:抓住国家增加1000亿元铁路建设资本金机遇,积极对接争取国铁集团提高山东干线铁路项目出资比例,对部分城际铁路项目出资。
水利:全面落实《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如期完成方案确定的1643个重点项目既定建设任务;启动引黄灌区农业节水、烟台老岚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争取临沂黄山水库、青岛官路水库等重点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编制东平湖、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争取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
关于“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推进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落实措施:
加快青岛、济南、烟台等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日照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建设,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深化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发展,打造集研发设计、数字营销、仓储物流等配套要素于一体的跨境电商产业园。
推动有条件的内外贸结合市场列入国家新一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组织济南、青岛申报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关于“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
落实措施:
突出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等领域创新,2020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山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
制定必须由省本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清单之外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分批精准下放至自贸试验区。
关于“推进中日韩等自贸谈判”
落实措施:
在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中日产业园,重点面向日本世界500强和隐形冠军企业靶向招商。加快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中韩(烟台)产业园、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等平台建设,深化与韩国前30位大企业战略合作。
加快编制《中日韩自贸区地方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实施,将中日韩自贸区地方合作示范区建设纳入中日、中韩高层交往和政府间对话议事内容,建立示范区建设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