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济南历城发布了山东弘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1月20日山东弘普建设工程在鲁能泰山7号彭庄路进行污水管道疏通作业过程中,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0万余。
该工程发包单位为山东鲁能物业,法人张传成;事故单位为山东弘普建设工程,法人:姜傲。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弘普建设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未按规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违反管道疏通操作规程,放任从业人员进入污水井内开展有限空间疏通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对其处罚89万。(来源:济南不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