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海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贾少谦
关于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青岛片区开展新型易货贸易试点的建议
贾少谦
案由:
随着经济全球化、新冠疫情冲击、国际区域冲突升级、贸易摩擦不断等因素影响,我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非洲、南美等国际贸易合作,面临着结汇困难、融资成本高、汇率动荡、技术壁垒、贸易制裁、海外资产损失等难题。相关企业为了确保贸易利润及海外资产回到国内,降低贸易成本和汇兑损失,避免汇率风险,开展新型易货贸易的需求日益强烈,实践探索不断深入。2020年9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10号)提出,支持湖南自贸区探索开展中非易货贸易,支持浙江自贸区探索小商品贸易与大宗商品贸易联动的新型易货贸易模式。2021年7月,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发展离岸贸易、新型易货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
由于目前我国对于新型易货贸易管理尚无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积极发展与原苏联各国经贸关系的通知》(国发〔1992〕33号)已于2016年由国务院宣布废止,国家层面未出台有关新型易货贸易新规。有关部门依然按照旧规对易货贸易进行管理,在贸易国别、贸易主体方面诸多限制,制约新形势下易货贸易的发展。
案据:
一、新型易货贸易具备充沛的市场发展需求
自2020年国务院、商务部发文支持开展新型易货贸易创新探索以来,北京、山东、安徽等省市先后发文支持自贸区试验区探索开展新型易货贸易,海南、山东、湖南等13省市开展新型易货贸易实践探索,增长势头迅猛。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易货贸易(0130)进出口23.16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海南23.05亿元,占全国总额的99.5%,同比增长80%;山东415.8万元,位居第二,同比增长220%;湖南323.4万元,名列第三,同比增长45.3%。山东省开放型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深化新型易货贸易探索。2022年,山东面向俄罗斯及“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规模进一步提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达到12941.92亿元,同比增长38%,对俄贸易总额达到2046.76亿元,同比增长59.2%。但是,由于结汇困难、汇率波动等因素,大量海外收益滞留海外,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贸易规模壮大。如,海信对非洲出口家电年贸易额近70亿元,青岛青建集团在非海外工程项目年营业额超100亿元,无法通过正常方式结算回归国内。山东省石油装备在委内瑞拉也有较大市场需求,可换回大量石油产品。特别是,随着俄乌冲突升级,贸易制裁措施对俄罗斯的影响逐渐显现。俄罗斯财政部已允许俄罗斯企业进行易货贸易,其国内主要银行也倾向于在华寻求贸易结算新方式,相应的新型易货贸易需求也大幅增长。
二、开展新型易货贸易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解决我国国际贸易发展难题。我国在与“一带一路”沿线、非洲等国的经贸往来中经常遇到对方贸易国家缺少美元、贷款利率偏高等难题。例如,中国与印尼建立双边本币结算机制,但印尼当地人民币贷款利率高达18-20%,不利于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非洲国家面临汇率动荡,货币大幅贬值,支付能力下降等风险,我国企业无法正常开展国际贸易。尼日利亚货币奈拉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下跌34%,黑市汇率比官方高出近70%。由于美国贸易制裁,我国与俄罗斯、伊朗、古巴等国开展国际贸易也存在重重障碍。新型易货贸易不仅能够克服外汇支付难、汇率波动大等难题,确保我国海外经济利益顺利回归;还可以规避国际贸易壁垒,为我国解决关键核心技术、资源、能源等卡脖子难题提供新路径。
(二)有利于维护我国外汇金融安全。由于外汇结算困难,我国贸易企业经常通过黑市兑换、地下钱庄、离岸公司等方式,把贸易利润转回到国内。在承担巨大汇率损失的同时,给外汇监管带来风险和隐患。新型易货贸易通过货物的进口与出口完成交易,贸易全程不动用资金,不收付外汇,既避免黑市兑换、地下钱庄的汇差损失;又通过设立专户,依据合同记账核销,定期平衡,降低外汇监管风险;还通过打造数字化服务平台,联通商务、海关、外管、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确保贸易真实性,有效维护我国正常贸易秩序和外汇金融安全。
(三)有利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新型易货贸易在国内,有利于盘活企业库存,减少不良资产,解决企业资金短缺、订单少、出口难等困境;在国外,是开辟新市场、新客户,拓展发展空间,整合国外资源的有力手段;是充分调动“两个市场”,整合“两种资源”,联动国内国际的重要载体和纽带,为增强我国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四)有利于加快我国贸易强国建设。新型易货贸易能降低销售、采购、换汇、结算等环节交易成本,提升我国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主要面向新兴市场国家,以大宗商品、农产品为主要易货标的,减少我国在大宗商品、农产品进口方面的外汇支出;实施人民币计价,有利于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进程;助力我国掌握贸易源头,争取国际贸易定价权,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加快贸易强国建设。
(五)有利于提升贸易国人民生活水平。“一带一路”沿线及非洲大部分国家资源丰富,工业基础差,外汇少,日用消费品缺乏,价格高。通过新型易货贸易以资源类产品与我国易货,既能促进我国家电、日用消费品出口,又能提升贸易国民生供给,提升生活水平。
三、青岛片区具备开展新型易货贸易试点先发优势
(一)政策依据充分
《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国发〔2021〕12号)要求:“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综合利用提高便利化水平、创新贸易模式、提升公共服务等多种手段,推动进口领域监管制度、商业模式、配套服务等多方面创新”。青岛片区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属于国家首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二)口岸优势突出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非洲国家开展新型易货贸易的主要标的是大宗资源类商品和农产品。青岛片区坐拥青岛口岸,2022年集装箱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五,货物吞吐量排名世界第四,进出口吞吐量4.73亿吨,是我国主要的大宗商品、农产品集散地。大宗商品在青岛港进出境货值占比超过80%;芝麻进口量占全国的97%,橡胶、棉花、矿石、煤炭、原油、纸浆等进口量占全国的一半以上;80%以上 的天然橡胶及30%以上的塑料制品均经由青岛口岸进口。
(三)先期探索成效显著
青岛片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指示精神,以制度创新为使命,“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通过创新新型易货贸易业务模式,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制定行业标准,聚集贸易创新主体,搭建信息化数字服务平台,优化全流程服务等措施,积极探索新型易货贸易,搭建了较为完善的新型易货贸易生态体系,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
(四)贸易主体集聚
青岛片区设立了全国首家以“跨境易货贸易”为字号的国有公司,专门负责平台搭建,业务实践创新等工作;在全国率先发起成立跨境易货联盟,成立省市两级新型易货贸易协会,吸引央企、省、市重点会员企业240家,搭建探索多场景创新平台,促进成员交流与业务合作,激发贸易主体创新积极性,增强产业发展前景和动力;还在东非、西非设立跨境易货联盟代表处,授牌跨境易货联盟指定海外仓,加大当地资源整合力度,吸引更多贸易主体加入。
建议与事项:
(一)支持青岛片区开展新型易货贸易创新。指导、鼓励青岛片区先行先试,从政策、监管、服务、统计等方面入手,加大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二)支持青岛片区率先开发服务全国的“新型易货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聚集国际贸易、科技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专家,依托跨境易货联盟成员业务场景,提供全国范围监管服务,聚合全球易货贸易信息,实现供需智能匹配撮合,为企业提供“一对多”“多对多”易货服务。
(三)建议选择青岛片区内1-2家国有企业,赋予新型易货贸易试点原油、棉花、糖进口专项配额,以支持新型易货贸易创新发展。(来源:东岳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