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及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的两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开庭,2月7日,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法院开庭,2月9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人民法院开庭,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均为被告。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条被执行人,其中,2022年11月07日,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标的359234元,执行法院为青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10月9日,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标的4000331元,执行法院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企查查显示,2022年8月8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罚款3605645元,原因是于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在柳青街道小朱夏村、兰山街道沟上村武汉路祊河两岸,占用在中心城区(287平方公里)范围内、部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夏村、兰山街道沟上村集体土地135656平方米(合203.48亩)建设临沂市武汉路祊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工程。
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始建于1961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桥梁工程、公路路面、路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压力管道GB2资质,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水利、城市及道路照明等专业承包资质,具备境外工程承包资格。
集团下设临沂市景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政辰坤置业有限公司、沂南县景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来源:质观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