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一直都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高发区。近年来,对于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从中央到地方相关文件层出不穷,要求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各地更是连出重拳进行打击。
近年来,我国打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强,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仍十分突出,“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成为久治不止的怪象,与此同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逐渐成为腐败“病毒”侵蚀的“高危领域”,腐败案件呈高发态势。
然而,近日有人举报称,山东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管理局)在该地区招投标过程中,被指存在巨大“违法违规”现象,涉及项目标的金额高达超64亿元 (仅统计2019年至2022年),甚至还有部分领导干部兼职企业的违规行为。
市、县两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控股企业相互中标
经了解,山东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管理局)负责拟定全市公路发展规划,承担公路工程建设和管理、设计、监理、试验检测,负责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收费公路管理等工作。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外投资2家公司,分别为菏泽市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菏泽市公路规划设计院。
众所周知,道路建设关乎一个地方的开放发展,是看得见的民生事业,但是因为投资建设项目多、行业利润空间大,该领域腐败案件易发高发。
那么,道路建设工程背后隐藏着哪些大利益?通过山东省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招投标中,似乎可以揭露这神秘的一角!
通过天眼查APP梳理发现,山东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道路建设工程方面招标竟然存在自己招标,旗下控股公司或者是该市2区7县2开发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控股的公司中标的情况,金额也高达60多亿元。
最具代表性的例子,通过公开招投标信息可以看到,在2022年8月23日,作为招标人的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外发布了一则名为《菏泽市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中标公告。该项目共分为9个标段,中标单位分别为巨野麟州公路有限公司、菏泽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路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鄄城县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菏泽鑫盛路桥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单县湖西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东明恒通路桥有限公司、山东路之峰有限公司。此项目的中标标的金额高达约4亿元。
针对该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山东省)公布,看是一个正常的招标中标公示,一切都是那么的“公开、公正、透明”。但是经查询可知,这9家中标单位均是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属下级县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管理局)100%控股公司,不仅如此,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还设有工程一处、二处、三处、四处,每个工程处100%控股公司也参与着整个菏泽市辖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如此严谨的招投标,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却如同“儿戏”一般,让关联单位投标中标,多次被指“内定式”招投标,是否公平、公正,公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公信力和权威性存疑。
在查询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往的招投标中发现,从2019年开始至2022年9月,4年间几乎所有的招标项目都被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4个工程处100%控股公司和下级单位100%控股公司“独揽”,项目工程标的金额高达约60多亿。
除此之外,在这4年间,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招投标项目被指涉嫌“围标串标”,尤其是项目中多个标段,参与竞标中的公司几乎全是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4个工程处100%控股公司和下级单位100%控股公司参与竞标,也就是说,从竞标到中标几乎全是整个菏泽市公路系统100%控股公司,而且这些工程的评审专家也都是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部分领导。
经过查询获知,不仅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道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存在这样的情形,而且菏泽市下辖2区7县2开发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都存在这样的情形,整个系统的工程招标都是其百分之百控股公司中标。
“这就是典型的圈子化,‘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操作正规’并不能代表招投标的公正性,特别是这种连续几年子公司每标必中,是否存在走过场、围标、串标的嫌疑?又如何解释?难免被人怀疑左手倒右手。”一位业内人士说道。
尤其是菏泽市这种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控股全资公司,相互之间招投标,最终几乎全是他们自己的公司在中标,显然缺失监督,更让人质疑存在一家独大,腐败问题。
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获悉,近年公开通报的工程领域腐败案件层出不穷,涉及多省份,其中不乏区域性窝案。从查处的相关案件看,园林绿化领域腐败问题绝大部分都涉及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利益输送。
“明明有制度、有规定,为什么形同虚设?表面上按规定公开的招投标,但是中标的从来都是自己控股的公司,且在项目立项、确定供货商、验收等关键环节,第三方监管几乎缺失。很难让人不怀疑这中间没有一系列暗箱操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多名领导干部被指在控股全资公司兼职
早在2013年10月,中组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随之按照文件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了集中规范清理工作。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制度红线也已早设,但违规兼职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山东菏泽市公路系统依然顶风而上。
经查询发现,菏泽市公路管理局材料处处长、支部书记张红军,兼职菏泽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和山东元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
菏泽市牡丹区公路局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李晓峰,兼职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和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长、菏泽顺安道路养护公司监事。
郓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靳民军兼职山东鲁郓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
郓城县公路局工程处处长王体祥兼职山东郓州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和郓城鑫河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
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触及到一些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一些兼职取酬的领导干部竟然存在宁愿被处分,也不愿把取得的酬劳退出的思想。
菏泽市公路发展事业中心及其下属单位有如此之多的领导干部同时任职企业的一把手,难道符合《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
招投标制度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对工程腐败、保证工程质量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财政资金搞基础建设,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是好事情,更应该依法依规地进行,让每一分钱都花得公平、公开、公正。但是,山东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上级招标,下属中标”,被质疑是“私人订制”式招投标,被指涉嫌存在暗箱操作,还望山东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能予以澄清。
对于领导干部任职问题,山东菏泽市组织部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坚持从严把关、从严审批?是否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列入干部监督管理和巡视工作的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干部考察中是否了解这样的问题呢?在此,我们希望山东省纪委监委、菏泽市纪委监委,彻查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招投标“乱象”,和领导干部兼职企业的问题。(来源:旅游商报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