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微山县傅村街道东汇子村滨湖路(省道104)北侧,山东国豪商贸有限公司东侧,有企业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仍然在非法建设钢结构厂房和洗煤设备,污染环境,没有相关部门监管。请微山县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
济宁市微山县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
微山县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处于建设状态,现场无施工人员。厂区内建设封闭厂房1座,基本框架已建成,未进行封闭,厂区地面部分已硬化,厂房中间位置已建设生产设施混凝土底座,未安装煤炭浮选设备。经向业主了解,该公司计划建设的煤炭浮选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目前,仅预留了安装煤炭浮选设备的混凝土底座,尚未购买生产设备。根据调查情况,微山县环保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煤炭浮选项目建设,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安装生产设备山东国豪商贸有限公司东侧确有企业非法建设钢结构厂房和安装洗煤设备。8月27日,微山县傅村街道城建办在巡查中发现该违建厂房有再次建设的迹象,对其再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于9月3号对新增的违建进行了拆除。要求其按照要求,完善手续后方可建设。11月21日,微山县傅村街道城建办在巡查中发现该厂在疫情封控期间进行了部分建设,又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清退了施工人员和机械,12月1日,微山县傅村街道城建办联合环保办再次对该厂进行了巡查,现场无人员施工迹象。下一步,傅村街道将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并加大新生违建巡查管控力度,全力实现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来源:济宁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