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沂水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执行文号:“(2022)鲁1323民初156号”显示: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沂水县鲁碧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936,577.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货款481916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货款324030.50元基数,自2019年10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10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贷款1130631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12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另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9月14日,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万元。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开资料显示,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钟玉成。主要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最大股东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2.9%。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段勇。
该公司已及已多次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为关联限制消费对象。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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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此前曾报道,该公司因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设仲村镇中心校周转房被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而其最大股东——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也曾因在平邑县蒙阳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与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施工合同并进行施工建设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两公司被处罚项目均为学校相关项目。(来源:质观齐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