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至8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两打”行动比武,组织16市交叉检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和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非现场巡查发现,东营市重点排污单位东营港利津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自动监测数据波动范围较小且数值偏低。
7月31日,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外排废水自动监测设施采样器处于死机状态,显示屏显示该采样器自2022年7月15日3时44分起停止工作;采样器送样管路和排水管路均长时间未通水样;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四台设备采样管各插在标有对应参数信息的自制水样瓶中,设备测试分析的样品均为自制水样。现场运维记录及故障维修记录显示,自动监测设施采样器一直正常,无故障停运情况;查询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也未发现采样器故障登记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下一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东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提前谋划,精准布控,抓住违法现行。执法人员提前现场踩点,摸清排污口、监控站房的位置等信息,黄昏时段出击,直扑现场,迅速找到问题点位,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询问人员,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来源:中国食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