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我们查询该企业自行监测的在线数据时发现,该企业既没有公示年度报告,又存在着严重的超排问题。
不仅如此,这家曾经造纸龙头的老板已经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现如今,该企业不仅资产破产重组,在环保信用上也已彻底破产。它的污水处理厂废水泄露,黑液将周边农田淹没。农民们根本无法进行基本的生产行动。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印染、电镀、制革等企业关闭、搬迁或者改变土地用途,未履行残留污染物清理或者安全处置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由有能力的单位代为履行处理义务,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来源:北京市多元环境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