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行政处罚公开消息显示,因涉气排放口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被罚81875元。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编号为淄环罚字[2022]第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5月11日-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下设分烯烃厂现场检查,发现厂内共有32个涉气排放口。而排污许可证上的涉气排放口数量是29个,违反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2022年8月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参照2022年8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2]13号)专项处罚裁量表“排污许可管理类”第6条,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开出上述罚单。
爱企查资料显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7日,注册地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法定代表人为韩峰。(来源:第N种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