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我提出“老路、邪路都不能走”
——并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主题与“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道”,是中华文化特有的哲学概念,是事物发展变化的遵循。在当代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中国的时代主题。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必须明确中国现代化之“道”。
昨天(2022年7月27日),看到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讲到现代化问题时说,“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倍感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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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封闭僵化的老路是指改革开放前旧的发展路子。这是一条高度集中、封闭僵化的道路,政府直接掌控所有资源,运用各种指令、计划来指导经济的运作,忽视市场规律的作用,经济发展缺乏活力;关起门来搞建设,日益落后于世界先进的国家和民族。中国近百年的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只能使中国日益落后于其他国家,落后就会挨打。
改旗易帜的邪路指西方资本主义道路,走邪路的鲜明特征就是丢掉科学社会主义,逐渐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我国的经济社会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这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在上世纪80年代,很多国家纷纷进行改革,但他们的改革没有带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反而以失败告终,最终断送本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究其原因就是在改革中偏离了社会主义的方向。
老路不会使中国繁荣昌盛,邪路只能葬送我国朝气蓬勃的社会主义事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是中国唯一的选择。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邓小平同志指出:“每个国家的基础不同,历史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左邻右舍不同,还有其他许多不同。别人的经验可以参考,但是不能照搬。”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脚踏中华大地,传承中华文明,主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坚定不移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我们实现现代化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基础。
02
10年来,“两不走”的提法,一直在宣示
2012年11月,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话语虽然精炼但道理深刻。这里,提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坚持和强调。
2016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提出: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里,提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是对改革的坚持和强调。
后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指出,只要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够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里,提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持和强调。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篇布局,以一系列大战略大举措大手笔,将改革事业推进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改革之“道”贯穿始终、牵引全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不是从他国模式“克隆”出来的社会主义,而是立足于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历史命运和现实国情的社会主义,这是其民族特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传奇,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打破了西方政治制度和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神话,打破了“除了资本主义别无选择”的神话,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发展迷信,宣告了“西方中心论”的破产和“历史终结论”的终结,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沿着自己选择的道路昂首阔步走下去,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是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我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是要靠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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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背景下的再次宣告
在学习领悟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时,“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段话再次出现在重要时刻中,字面意义十分清楚,寓意也非常深刻。就是“现代化”三个字。
中国现代化国家需要解决各种问题的坚定信念,必须避免的是那种走到十字路口时的犹豫和彷徨。我们需要根据时代环境和现实条件不断对路径做细致调整,但这与一遇困难就对道路本身产生动摇是两回事。一个时期以来,伴随舆论场上围绕现代化道路的争论渐多。问题在于,就像有极少数人想把中国拉回到过去一样,还有另一部分少数人总想把改革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实践中单抽出来,并与之对立起来。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习近平是对道路问题的一次权威回答。从更全面的意义上说,它也可以看作一次新的宣言。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党带领人民历经百年奋斗自主探索出来的,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通过社会主义来实现现代化也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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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要打破对西方道路和模式的依赖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对“西方中心主义”的超越。现代化理论中传统的看法认为现代化本质上是西方化。西方社会现代化过程所表现出来的现代性特征正是不发达国家现代化必须仿效、照搬的一般特征。西方现代化理论认为:早发国家的现代化属于凭借其自身力量发展起来的内生式现代化,而后发国家只有依靠输入外来的西方文明才能发动和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不照搬任何现成模式,而是从本国实际出发,走出一条自己的现代化之路。
已经多元化的中国不太可能重新统一成一个声音,我们认为不同声音、包括一些极端声音都有在中国继续存在的权利。但是中国必须就国家道路形成坚定不移的主流共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绝不是一句官话,一句口号,它是中国人民以巨大代价换来的国家长远政治路线,它给我们带来了繁荣,带来了各种希望,我们必须珍惜它,捍卫它。
05
读我11年前的《老路、邪路都不能走,国企要走新路》,仍然觉得亲切
这时候,对讲话做出更多的解读还难以做到。我能够做到的是对这多年的回顾。值得回顾的是11年前的7月,党的十八大还没有召开。当时,我是中国企业报总编辑。我在报纸上发表长篇论文《老路、邪路都不能走,国企要走新路》,这篇文章7000多字,用了一个整版。
中国国有企业30年多改革全过程,始终存在一个解放思想、反“左”防“右”的方向道路问题。改革初期每前进一步都碰到“左”“右”两种倾向。当时我认为既不能走西方自由市场道路,也不能走传统计划经济道路,而要走一条渐进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道路。提出老路、邪路都不能走,国企要走新路。这是从国企改革角度谈的。
4个月后,党的十六大召开了。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是从改革开放道路讲的,且“老路”前面有了“封闭僵化”、“邪路”前面有了“改旗易帜”。我觉得中央的视野更开阔,定位更准确,也更有力。
后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场合强调“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我们发自内心佩服与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也为自己曾经在这方面做过的探索而欣慰。
现在,重新发表我在11年前写的“老路、邪路都不能走,国企要走新路”,以纪念。我感觉仍然是亲切的,因为历史问题似乎还没有解决,11年前说的话对今天仍然有用。(李锦)
【转】
老路、邪路都不能走,国企要走新路
《中国企业报》(2011年7月15日)
李锦
走什么样的国有企业发展道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有企业,如何建设国有企业?历史没有留给中国人结论,甚至也没有留下犹豫彷徨的时间。现实需要我们做出明确而清晰的回答。
自从2004年舆论界提出国企向左还是向右转的问题,这个争论并没有停息过,暗流一直涌动着。2010年关于“国进民退”的讨论再次将这个问题推到我们面前,现实迫切需要我们回答国有企业发展道路问题。
事实已经告诉我们,我们既不能走西方自由市场道路,也不能走传统计划经济道路,而要走一条渐进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道路。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企发展道路经验不断走向成熟,正在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企业的艰难实践是国企理论的源泉
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道路,与创建人民共和国同时起步。1949年没收官僚资本、对民族资本、私营资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再到国家大规模的投资兴建一大批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项目,为中国国有企业走上建设之路奠定了基础。
从“一五”到“四五”期间,156个重点项目建设,以三线建设为核心的西部开发,不仅稳固了中国社会主义的新生政权,更建立起完整而庞大的民族工业体系。在国有企业全力支撑下,我们实现了粮食与石油自给有余,完成了“两弹一星”研制,让年轻的人民共和国抵御住了外来的威胁和冲击。中国最初的国营企业管理模式,就是以156个苏联援建项目和694个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集中统一管理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这时的“国营企业”意味着“国家经营”,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扮演的是车间或厂房的角色,缺乏经营自主权,既无盈利动力也无生存压力。
从苏联拿来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和国营企业管理模式,没有解决社会主义应该比资本主义具有更高生产力的问题,也没有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这种状态维持了几十年。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改革国营企业管理模式、解放生产力,成为不可避免的历史必经之路。
1984年,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国企改革被提上日程,这是比农村改革更难打赢的一场“战役”,而且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场“持久战”。截止到上世纪90年代末,国企改革做了很多努力,但基本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救国企于濒死”仍旧是最沉重的话题。
“啃硬骨头”是从1998年三年改革脱困开始的,涉及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以及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等三个方面。在中小企业层面,国有经济缺乏竞争力,但当时被指搞私有化,争议迭起。最终,国企改革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抓大放小,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加身份置换的方式,完成了国有经济战线收缩和布局调整。
200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挂牌,国企改革进入了新时期,党的十六大决定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以改变国有资产“无主资产、无人负责”的局面。这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走到了尽头,意味着中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深刻变革。这一阶段的改革推进得比较顺利,包括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专门的减员增效政策,完善外部管理系统等。8年来,这一组改革获得了卓著成效,国企的现代产权制度愈加完善,整体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
据国资委2010年底公布的数据,央企在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的国内企业中的比重占到70%,共有海外企业和机构5900多家,资产总额达到4万多亿元,接近央企总资产的1/5,实现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1/3。
2002年至2011年,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从6家增加到38家。另有数据显示,在绩效指标方面,中国已有1/3的行业领先企业赶上或超过世界企业500强。
显然,央企并不像某些舆论所言,“只是靠行政保护和垄断地位生财壮大”。在海外,没有了行政保护,甚至处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央企仍然保持了强大的竞争力。一味地贬抑央企为“在自家院里窝里横的公鸡”,缺乏证据。
回望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走过的路,我们清醒地看到,国企改革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成功,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给予的信念力量和指导作用。
向左,还是向右?国企回答:走自己的路
近代历史上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总是处在一种两难情况中。
国企发展的良好态势,并没能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当然,国企自身尚存在不足。公众对这些问题提出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股别有用心的舆论暗流在四处窜动,戴着自由的漂亮帽子,引吭高歌“私有化”调调,妄图通过“养舆”以实现“铜色政变”。经济学家左大培揭示这一现象,“中国的私有化势力进一步制造出消灭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实行全面私有化的舆论,提出所谓“冰棍论”、“烂苹果论”,编造出形形色色的论调,以鼓吹彻底消灭国有企业,尽快实现全面私有化。”
舆情在自由主义和私有化思潮的鼓动下愈加难以把握,愈加不利于国企,这使得我们更深刻地剖析、探讨国企发展道路合理性变得很有必要。从世界史考察,英国以自由市场经济为基础走上世界霸主宝座;美国将国家干预引入自由市场经济,演绎了现代经济发展的神话;日本寻找到了国家主导工业的发展方向和改革模式,一度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它们各自都在走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不同路径,而不是不假思索地因循别国的老路,这是最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失败的教训也还历历在目。俄罗斯在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受美国自由主义的浸染对国家经济实施“休克疗法”,然此后一蹶不振。到2000年,俄罗斯许多大型国企已被私有化,巨额国家财产被少数寡头瓜分,其中不乏极力鼓吹私有化的美国西方在俄罗斯的代理人。而今,俄罗斯人怀念计划经济时代的情绪也日渐滋长。俄罗斯著名舆论调查机构列瓦德分析中心在2007年了一项调查,数据显示,60%的俄罗斯人认为俄罗斯工业企业私有化是没有必要的,52%的人认为这些企业私有化以后对俄的政经体系没有帮助。
将目光转到我国。如果国企改革按照新自由主义开出的药方乱吃药吃错药,而不考虑我国的实际,那只会挫伤民族产业的元气。回望国企改革的历程,党中央始终不曾脱离中国的实际谈改革,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最终提出了改革的四大要点:一是要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二是国有经济是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国有经济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四是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事实上,国企改革的推进整体来看与中央的精神是符合的,与中国实际国情是符合的。
我们应该警惕那些打着“国进民退”旗号而鼓吹“私有化”的势力。它们对欧美的“国有化”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却竭尽所能制造中国应该全盘私有化的舆论。国企改革不应被这样的势力所牵绊,而应该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通过嫁接了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双重优势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深化、搞好改革。
我们更应该警惕那些“左”的思潮抬头。要看清那些听起来很能够煽动人心的惑众提法,比如说主张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路子才能把中国推向世界强国的地位。我们要始终明白,哪些选择在过去已经做过了的办法,实际效果并不怎么样。因此,我们遇到动荡的时候,不会被以前做过的错误选择和无效的观念所误导。目前的改革进程中出现众多的博弈现象,也会有一些利益集团死守权力,导致改革的进展缓慢。同时,还有大量国企尚未完成改制上市的进程;完成改制上市的国企,也有可能因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低,股份流通不畅,国有股一股独大,影响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作用。这些改革前进征途中的问题,往往与“单纯公有制优越论”有着千丝万缕联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警惕把中国推向与市场经济对着干的企图,市场主导经济的改革方向绝不能逆转,不管他们用怎么鼓舞人心的说辞。
为什么国有企业发展一定要反对“向右转”呢?很简单,彻底私有化只能葬送国有企业乃至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
为什么国有企业发展一定要反对“向左转”呢?也很简单,过度的政府干预只能导致市场的萎缩和效率的低下,回归被历史抛弃的老路。
我们认为,如果透过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的现象,研究变化趋势,所有的政治主张和意识形态实际上都是围绕“经济中轴线”上下摆动的,都或隐或显地反映着不同社会集团和政治集团的经济利益。过于强调意识形态而只能伤害经济本身。譬如,明明竞争与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有人却硬是用政治话语来硬套,结果只会抑制市场经济的发育。
通过对国企纵向发展与横向比较的梳理,中国国有企业既不能走计划经济的老路,也不能搞苏联解体后的私有化,不能成为又一个被“西化、分化、弱化”的对象。正如一些专家所言,在我国,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此人们已普遍有清醒的认识。但对教条地对待当代西方各种学说和制度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危害,认识就不太一致了。脱离中国实际和照搬照抄西方经济理论的现象在我国大有市场,过度关注和指责“国进民退”正是这种认识的反映。
老路、邪路都不能走,惟有新路是自己的路。中国特色的企业发展道路就是坚持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坚持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坚持以市场经济为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企业发展道路。
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才能枝荣。从新旧中国的对比中,从改革前后的对比中,从国内外的对比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道路,是引领中国发展和进步的惟一正确道路,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
正在形成的国有企业发展道路新体系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问题。用马克思的话说:“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改革开放的国有企业伟大实践,必然提出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之路?怎样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之路?这是改革开放新时代、新实践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实践是绚丽多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理论体系也是丰富多彩的。作为一个思想深刻、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我们要正确地运用它,充分发挥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首先就要对它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理论体系包括根本性质、改革方向、改革地位、核心任务、发展战略、发展活力、实现途径、发展动力、领导力量等重大问题。
国有企业本质论。“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着它来自何处,去往何方,代表谁,依靠谁,明显有别于普通企业。2009年8月17日,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指出: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这“三个重要”的清晰定位,为我们指明了国有企业未来的出路和定位,也赋予国企沉甸甸的责任。以中央企业为龙头的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保证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的基本力量。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固有不足,可以完成非公经济无法企及、政府也难以实现的政策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实现共同富裕最重要的保证。
从“国营”到“国有”再到“国资”,国有企业一方面在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企业治理结构,另一方面还要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障市场供应、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人们不会忘记:2010年青海玉树7.1级地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电投等电力企业迅速向灾区派遣应急抢修队伍,全力保障灾区抢险的电力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航油等石油企业迅速就地组织成品油资源调往灾区。这些,都是由国有企业本质决定的。
市场经济改革中心环节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国有企业成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主体,实现微观经济基础再造。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国有企业改革被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进一步要求国有企业改革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相应地得到最终确认,即要成为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企分开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微观基础。
国民经济主导地位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要发挥主导作用。当然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而不是必须分布在国民经济所有领域。国有资本越是向能发挥自己优势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而从没有优势或丧失优势的一般竞争性等领域退出,就越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就越能很好地发挥出来。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数量减少了一半多,但国有资本大量增加,最近5年增长达1倍左右,继续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便是最佳证明。
现代企业制度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坚持循序渐进,从放权让利到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从明晰产权到国有出资人到位,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步步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它的有效组织形式是股权多元化的现代公司。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为国家出资的企业奠定了制度保障。建立科学规范、相互制衡、权责明确、有效运作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核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建立适应国家出资企业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重组调整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坚持抓大放中小,着力搞好中央企业。做强做大国家出资的企业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国企改革中,必须着力抓好大型企业的改革。而对主要分布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大量国有小企业,则要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放开搞活。因此国有经济必须从中小企业层面退出,以优化国有资本的资质。
竞争机制论。坚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使国有企业始终保持活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必须把垄断行业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垄断行业是国有企业最集中的领域,也是国有大型企业、中央企业集中的领域。中央垄断行业改革已取得相当进展,但离目标要求还很远。使中央企业保持发展活力是一个大问题,必须打破既得利益的阻挠和抵抗,必须有中央政府的强有力的推动和领导,必须有超脱垄断部门的机构来设计改革方案和监督执行。垄断行业改革同中央企业改革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主要的内容是引入竞争机制,使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并提高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公有制实现形式论。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改制时,应根据国企的规模大小,在外部人资本与内部人资本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匹配关系,一方面,要让内部人管理层和职工与外部人一样能够参与国企的改制,且做到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又要划出一定的股权比例,引入外部人资本,防止形成封闭式的股权结构。
科技创新论。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技术改造,把握引领未来的战略主动权。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也是国家出资企业加快发展的动力。在实施这个战略的过程中,国企应发挥主导地位和现有实力优势,整合企业内外部科技资源,积极探索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快产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提高产品质量,挖掘潜力,降低成本,升级换代,提高效益,加紧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把科技创新投入作为最重要的战略投资,把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企监督管理论。建立国资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是推进国家出资企业的基石。国企需进一步明确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出资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标准和奖惩制度;不可忽视以企业文化为核心,以人为本强化细节管理。
一个完整的体系,正在形成;一个相互关联的内在逻辑,正在造就。第一条是本质属性,是国有企业理论的精髓,贯穿于全部。第二条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定位;第三条是前提与立论基点;第四条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第五条是发展战略;第六条是活力与机制;第七条是实现途径;第八条是动力;第九条是领导与管理体制。以上九条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鲜明的市场经济特色,并且正在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
“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国企未来的改革和发展,一切应当按当时情况而定。国资发展不能够太过教条,哪一个机制好我们就用哪一个,不把它固定死,这可能是最现实最有效率的。
显然,国企尤其是央企在目前尚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制约国有企业改革的体制问题依然存在;垄断性行业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尚需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我们还注意到,央企分布依然偏宽,结构也不尽合理,一些央企从事的经营业务也不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人们习惯的计划经济与不习惯的市场经济的二元结构,是造成央企种种弊端的诸恶之源,像魔障一样侵蚀强壮而健全的肌体,我们的努力便是早早结束这种尴尬。
事实上,中国国有企业30年改革全过程,始终存在一个解放思想、反“左”防“右”的方向道路问题。改革初期每前进一步都碰到“左”“右”两种倾向,要么是追究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的问题,要么是追求放任、全盘私有。一些激烈的争论及偏于极端的倾向在不同时期都有典型的表现。1978年的扩权、1986年的股份制、1997年的股份合作制及随后的搞活国有中小企业,2002-2004年的产权改革和管理者收购的争论,特别是2010年的“国进民退”议论尤其考验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每过七八年,总要有一次较大的思潮碰撞。
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是关系国有企业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是关系国有企业事业成败兴衰的决定因素。在当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道路就是我们要高高举起的鲜明旗帜,就是我们要走的惟一正确道路。
老路、邪路都不能走,国企要走新路,这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意志、实践的选择。
注:此文,发表于中国企业报2011年7月15日,人民网转载。后来收入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年12月出版《国企改革方向与焦点》
作者简介
李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政策专家。
新华社高级记者。2010年后,相继担任中国企业报总编辑、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国企管理智库副理事长兼首席专家、中企之声研究院院长等。
重点做企业理论政策研究、课题研究、经验总结工作。十八大以来,解读70多份党中央、国务院与国资委企业文件与会议精神,去年接受媒体500多次采访。被舆论界称为“中国国企改革舆论旗手”“国企政策新闻第一解读人”。
改革开放来所写“思路型”调查为45位中央政治局委员批示。1982年,邓小平听取汇报并称其对改革“有发言权”。
出版专著《资本经营理论的提出》、《深度》等3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