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山东公布了对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港煤矿的行政处罚决定,该煤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到罚款1万元处罚。
信用山东显示,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港煤矿主要违法事实包括:1.71502综采工作面上端头73#、74#液压支架端面距超500mm,未进行超前支护,顶板破碎、漏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四项和《71502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保证支架端面距≤500mm,若该处端面距>500mm时,采取停机,提前拉架的方法进行支护”的规定;2.71502综采工作面进风巷采用锚杆、锚索支护,顶板破碎使用钢棚支护,3架钢棚顶梁变形。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对该单位实施处罚。
此外,信用山东显示,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港煤矿自今年2月11日以来已经受到了4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总计12.5万元。
企查查显示,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7月2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文军,股东为新泰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