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近日,济南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落实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鼓励引导民营社会组织和民营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形成民营经济发展新格局。
《意见》中指出,民营经济作为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主体数量占全市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成,民营经济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推动济南市民营经济诚信建设,将进一步优化济南诚信环境,充实丰富“信用济南”建设内容,有力支撑济南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当龙头、区域树样板、全国创品牌,促进全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从微观层面看,诚信连着企业的信誉、品牌、质量、形象,民营企业要在市场上尽显身手、铸就百年业绩,离不开对诚信的坚守。加强民营经济诚信建设,有利于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树立品牌形象、提升竞争实力,为企业增强融资能力、提高市场份额、降低经营风险等提供有力保障。
民营经济诚信建设是涉及多方的一项系统工程,需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行业部门监管、社会组织引领和市场主体自建的作用,运用政策、法律、道德、文化等多种渠道,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目标一致、多方参与、协同合作的诚信建设合力。探索建立“政府倡导推动、社会组织主导、民营企业主为”的诚信建设新机制,从宣传引导、组织协调、行业自律、企业参与等方面,每年对诚信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黄河记者,今年将以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诚信示范民营企业评价机制,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济南市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提出诚信标准,开展“诚信民企我先行”等活动,选树“守信示范企业”,积极宣传优秀诚信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和领军人物,形成尊重诚信企业、支持诚信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帮助民营企业提高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来源:新黄河 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