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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办率超过95%,山东三四月份市场主体大幅增长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5-18 11:14:16
​  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有一系列新的制度设计。

网办率超过95%,山东三四月份市场主体大幅增长

  5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和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情况。会上,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处长王立河介绍,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有一系列新的制度设计。

  据了解,3月1日施行的《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整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六部登记管理条例,第一部统一规范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实现了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统一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平台服务。

  《条例》中新的制度设计内容体现在准入和退出两大方面。

  市场主体准入更加宽松便捷。确立了形式审查制度,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要当场予以确认登记。简化了登记环节,取消了受理环节,实行“一审核准制”。优化了办理方式,在线下窗口办理基础上,增加网上办理、就近办理、集中办理、异地可办等方式。缩减了办理时间,明确规定登记要实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

  市场主体退出更加兼顾效率与安全。在优化普通注销程序基础上,将简易注销上升为法律制度,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创设了歇业制度,企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形,在与职工依法协商处理好劳动关系等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后,可以暂停经营活动,进入“休眠”状态,实现“停机保号”,最长可以“休眠”3年。待相关不利因素消失后,可以自行决定恢复经营活动,并向社会公示。

  王立河表示:“自《条例》公布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围绕《条例》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条例》在3月1日在我省顺利实施。”

  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内网登记审批系统和公示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简化了审核环节,优化了办理流程,网办率超过95%,全面实现一个工作日办结。同时,大力推进了“一业一证”改革、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和证照“三联办”改革,开展了企业开办创新行动,促进了3、4月份全省市场主体大幅增长。(来源:新黄河 杜林)

[ 责任编辑:于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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