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全国各地有117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21个省(市)。
此次名单中,河南有22家失信陶企,其次,广东有20家、江西有14家,四川有11家,河北、福建各8家,广西5家,山东有4家,湖南、辽宁、山西、安徽等各3家,陕西、重庆、黑龙江、上海等2家,云南、浙江、湖北、青海、新疆均有1家。根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名单中涉及的失信金额达3.8亿元。
(以上名单信息由各地法院发布,统计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地法院)
记者统计发现,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陶企主要失信原因在于拖欠货款及借款等债务纠纷,总共涉及金额达3.8亿元,其中15家陶企拖欠货款,涉及金额约702万元。此外,也有拖欠工资或员工赔偿、拖欠银行贷款或个人借贷款、拖欠工程款、拖欠运费、罚款等。
本次失信名单里,有9家陶企失信金额超1000万元。其中,失信金额最高的是四川白塔新联兴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失信金额为9600万元。而济源市永盛陶瓷有限公司的失信累计次数最高,达109次。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在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企业积极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申请撤销,法院会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来源:今日头条“陶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