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创始人陆正耀近日又新增一则终本案件,截至目前,其未履行总金额达到近23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此次新增的终本案件,同陆正耀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有关。相关执行案件于2021年3月5日立案,案号为(2021)京01执366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9.3亿余元,该案于今年12月17日成为终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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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陆正耀今年新增的第二则终本案件。7月22日,他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成为终本案件,该案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执行标的约13.67亿元。截至目前,陆正耀未履行总金额累计达22.9亿余元,未履行比例为99.8%。
据天眼查公开资料,陆正耀是瑞幸咖啡创始人、神州租车创始人,其名下还有神州优车等公司,此前,他已两次被限制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9日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终本”全称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一种结案方式,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在裁定“终本”之前,法院将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会先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法院会听取申请执行人意见,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裁定终本。
在案件成为“终本”之后,法院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申请执行人可继续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裁定终本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会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一旦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执行法院会及时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因此,“终本”是一种程序性、暂时性的终结,并不表示案件的彻底终结。(来源:天眼查App、最高法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