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10月1日—12月6日,霸州市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入库和未入库罚没收入6718.37万元,是1—9月罚没收入(596.59万元)的11倍,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47家,平均每家罚款、收费2.64万元。11月份,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出现明显的运动式执法,当月入库罚没收入4729.57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的80倍。
从督查情况看,霸州市此次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手法五花八门,逐利特征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直接抵消了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有些地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没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的情况,没有真正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依靠非税收入特别是罚没收入来弥补财政缺口的冲动仍然强烈。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截至12月16日15时,霸州市已经向220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款5472.82万元。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来源:金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