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食醋第一股”恒顺醋业(600305.SH)连发两公告,其一是以现金购买的方式收购欣鑫香港和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股权,其二是拟将公司持有的恒顺商城100%股权出售给恒顺集团。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项交易涉及的交易方都是“恒顺系”企业。一买一卖,恒顺的生意无异于“左手倒右手”。
剥离昔日“高溢价”非优质资产
12月14日,恒顺醋业发布公告称,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恒顺商城全部股权出售给恒顺集团。恒顺集团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恒顺醋业将不再持有恒顺商城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是恒顺醋业的控股股东,持有恒顺醋业44.53%的股份。
恒顺商城则是2019年恒顺醋业“高溢价”从恒顺集团手中收购的,当时,恒顺醋业发布公告称拟出资4424.49万元收购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商城”)100%股权。
但彼时,恒顺商城的业绩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2019年1-7月恒顺商城实现营收分别为2919.8万元、2833.69万元和1861.36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67.15万元、249.85万元和195.27万元。从数据上看,营收和净利均有下滑趋势。
而2019年前后恒顺醋业业绩良好。2017-2018年,恒顺醋业分别实现营收15.42亿元、16.94亿元。2019年中报显示,其营业收入为8.81亿元,同比增长9.43%,实现归母净利润1.42亿元,同比增长15.28%。优质资产装上了非优质资产,当时这一收购就引起上交所的关注。
此外,上交所还指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恒顺商城评估值3467.45万元,评估增值41.04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恒顺商场评估值4424.49万元,评估增值1732.24万元,两种评估结果差异较大,而恒顺醋业出资4424.49万元也引得上交所质疑其收购所选评估方法的合理性。
涨价、收购、募资“自救”操作不断
实际上,12月初恒顺醋业就公告称,将作价1916.98万元收购山西恒顺剩余35%的股权,实现对子公司的100%控股。
12月14日,恒顺醋业称,已分别与欣鑫(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香港”)和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砚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欣鑫香港转让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恒顺”)25%的股权,镇江砚耘转让山西恒顺10%的股权,价格分别是1369.27万元和547.7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恒顺原为山西恒顺四眼井老陈醋有限公司,2002年由欣鑫香港与恒顺醋业分别认缴500万元和1300万元成立。经过多轮实缴,在2012年,恒顺醋业出售10%股权给镇江砚耘,形成了现在的股权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收购山西恒顺的交易中卖方两家公司均是恒顺醋业的关联企业。欣鑫香港为恒顺醋业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全资子公司,镇江砚耘为恒顺醋业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
恒顺醋业原持有山西恒顺65%的股份,采购山西恒顺的老陈醋,并以恒顺的商标对外销售。2021年恒顺醋业采购额为1642.95万元,占山西恒顺收入的86.37%。
业绩表现上,2018年-2020年山西恒顺一直保持盈利,净利润分别为79.35万元、79.89万元和55.41万元,但2021年前5个月山西恒顺的业绩出现亏损,净利润亏损4.53万元。
而实际上,2021年上市公司的业绩也明显下滑。恒顺醋业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9亿元,同比减少6.37%,实现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同比下滑41.73%。其中,第三季度营收与归母净利润分别下滑34.97%和91.19%。
在三季报发出后,恒顺醋业也发布了部分产品的提价公告。还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扩建包括复合调味料、香醋、食醋、黄酒、料酒等项目。
可见,业绩下滑后,恒顺醋业试图以涨价、收购、出售子公司等方式来刺激业绩,而其后续表现静待市场检验。(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