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医院因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收到行政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聊环罚〔2021〕1-088号显示,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未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2021年11月18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对其罚款0.6563万元。
资料显示,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医院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以中医为特色,以骨科为龙头,集预防、治疗和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