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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罚屡犯,山东天弘化学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再被罚15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10-25 09:34:38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产品升级及环保改造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经审查同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15万元。

根据信用山东网站公示信息显示,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因违法安全生产法规定接连收到罚单。

据(东港)应急罚〔2021〕1057-1号行政处罚显示,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产品升级及环保改造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经审查同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10月19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15万元。

屡罚屡犯,山东天弘化学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再被罚15万元

另据(东 港)应急罚〔2021〕1007号行政处罚,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罐区控制室内DCS控制系统内球罐未设置高、高高压力报警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4.9万元。资料显示,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4.27,注册地位于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法定代表人为李东波。经营范围包括芳烃((10万吨/年)、柴油(131.83万吨/年)、汽油(111.71万吨/年)、丙烷(10万吨/年)、液化石油气(44万吨/年)、丙烯(10万吨/年)等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对外投资6家公司。(来源:一点资讯山东)

[ 责任编辑:徐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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