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众力热电有限公司因擅自开工建设,近日吃到80.32万元的行政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日环开罚字〔2021〕6号显示,日照众力热电有限公司2×12MW背压式汽轮机组项目一期工程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于2020年2月24日开始土建施工,2020年5月18日土建施工完成,自土建完成至2021年5月21日期间,该项目未再进行施工作业,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2021年10月20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其罚款80.32万元。
资料显示,日照众力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位于日照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科技园区内,法定代表人黄连军,注册资金1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4.6万㎡,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瑞达热力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公司致力打造供热、供电、供压缩空气、制冷等为一体的园区新型能源供应中心。(来源:一点资讯山东)